(一)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訂立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訂立是由被保險人以填制投保單的形式向保險人提出保險要求,即要約,經(jīng)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條款達成協(xié)議后(即承諾后),保險合同即成立。投保單中須列明貨物名稱、保險金額、運輸路線、運輸工具及投保險別等事項。保險人應當及時向被保險人簽發(fā)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單證,并在保險單或其他保險單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nèi)容。
(二)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內(nèi)容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下列幾項:保險人名稱;被保險人名稱;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保險金額;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保險期間;保險費。
1.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當事人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保險人是保險合同中收取保險費,并在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對被保險人因此而遭受的約定范圍內(nèi)的損失進行補償?shù)囊环疆斒氯?。被保險人指在保險范圍內(nèi)的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受到損失的一方當事人。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中的投保人一般也是被保險人。
2.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主要是貨物,包括貿(mào)易貨物和非貿(mào)易貨物。
3.保險價值。保險價值是被保險人投保的財產(chǎn)的實際價值。投保人在投保時需說明所要投保的標的的價值,而準確地確定標的的實際價值是很困難的,因此,保險價值通常是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的。這個價值是估算形成的,因此它可以是標的的實際價值,也可能與實際價值有一定的距離。
4.保險金額。保險金額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人的最高賠償數(shù)額。當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時為足額保險;當保險金額小于保險價值時為不足額保險;當保險金額大于保險價值時為超額保險。財產(chǎn)保險中的保險金額通常以投保財產(chǎn)可能遭遇損失的金額為限,即不允許超額保險,因為保險是以損失補償為原則的,如果允許超額保險就等于被保險人可以通過保險賺錢。正因為如此,法律規(guī)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
5.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保險責任是保險人對約定的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所承擔的賠償責任。u201c約定的危險事故u201d就是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保險人承保的風險可以分為保險單上所列舉的風險和附加條款加保的風險兩大類,前者為主要險別承保的風險,后者為附加險別承保的風險。
除外責任就是保險人不承保的風險。保險所承保的是一種風險,所謂風險就是可能發(fā)生,也可能不發(fā)生。如果該風險必然發(fā)生則保險人是不承保的,因此,自然損耗這種必然發(fā)生的風險保險人通常會約定不予承保。市價跌落引起的損失屬于間接損失,保險人也往往將其列入除外責任的范圍。此外,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造成的損失,屬于發(fā)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等不是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約定的人為風險引起的損失,保險人也不予承保。
6.保險期間。保險期間也就是保險責任的期間。保險責任的期間有三種確定方法:(1)以時間來確定,例如規(guī)定保險期間為1年,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2)以空間的方法來確定,例如規(guī)定保險責任自貨物離開起運地倉庫起至抵達目的地倉庫止。(3)以空間和時間兩方面來對保險期間進行限定的方法,例如:規(guī)定自貨物離開起運地倉庫起至貨物抵達目的地倉庫止,但如在全部貨物卸離海輪后60日內(nèi)未抵達上述地點,則以60日期滿為止。
7.保險費和保險費率。保險費率是計算保險費的百分率。保險費率有逐個計算法和同類計算法之分。船舶保險的保險費率通常采用逐個計算法來確定,每條船舶的保險費率由保險公司依該船舶的危險性大小,損失率高低及經(jīng)營費用的多少來確定。同類計算法指對于某類標的,保險人均采用統(tǒng)一的保險費率的方法。保險費是投保人向保險人支付的費用。保險費等于保險金額乘保險費率。
(三)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變更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變更,指在運輸貨物保險合同主體不變的情況下,對合同中原約定的某些內(nèi)容進行的改變。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內(nèi)容需要修改時,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人提出申請,由保險人出具保險批單,保險批單的效力大于保險單正文的效力。
(四)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終止
保險合同的終止可以由于各種原因。引起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終止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1)自然終止,指保險單的有效期限已屆滿。(2)義務已履行而終止,依保險單的規(guī)定,保險人已履行了賠償責任,保險單的責任即告終止。(3)違約終止,指保險人因被保險人的違約行為而終止保險合同。(4)因危險發(fā)生變動而終止。(5)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之外的原因而滅失,從而使保險合同終止。
(五)委付與代位求償
1.委付。委付發(fā)生在保險標的出現(xiàn)推定全損的情況下。當保險標的出現(xiàn)推定全損時,被保險人可以選擇按部分損失向保險人求償或按全部損失求償。當被保險人選擇后者時,則由被保險人將保險標的權(quán)利轉(zhuǎn)讓給保險人,而由保險人賠付全部的保險金額。這種轉(zhuǎn)讓保險標的權(quán)利的做法被稱為委付。對于保險人來說,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
2.代位求償權(quán)。如果保險標的的損失是由于第三者的疏忽或過失造成的,保險人依保險合同向被保險人支付了約定的賠償后,即取得了由被保險人轉(zhuǎn)讓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請求權(quán),也就是代位求償權(quán)。我國保險法和海商法均規(guī)定了被保險人在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quán)時應履行的義務,如提供必要的文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不得因放棄或過失而侵害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quán)等。在代位求償?shù)拿x上,依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94條的規(guī)定,保險人應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提起訴訟。